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839.“耶和华在山上必看见”表示仁,主规定他们要通过仁得救。这从“山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山”是指爱和仁(参看795, 796, 1430节)。“耶和华必看见”表示主的规定,或主所规定的,如刚才所述(2837节)。此处论及仁,而非爱,因为仁与爱是有区别的(参看2023节)。至于属灵人通过仁,而非与仁分离之信得救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。关于仁和信,情况是这样:无信之仁不是真正的仁,无仁之信不是信。仁若要存在,信必须存在;信若要存在,仁必须存在。然而,绝对的本质要素是仁,因为信的种子不能种在其它任何土壤中。两者相互和互惠的结合产生天上的婚姻,也就是主的国度。信若不植入仁,就只是纯粹的记忆知识,仅止于记忆,因为内心没有接受它的情感。但当植入仁,也就是生活时,信就变成了聪明和智慧。无信之仁,就是诸如小孩子和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仁,仅仅是等待信播种于其中的土壤,即便活在肉身时没有播种于其中,到了来世也要播种进去(参看1802, 2280, 2289-2309, 2417, 2589-2604节)。
918.“都出了方舟”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。这从刚才关于“出方舟”(8:16,905节)的阐述清楚可知。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:主通过良心引导他。凡受良心掌管,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,都在自由中行事。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。对他来说,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,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。谁都能由此看出,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。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。如前所述(310:2, 393, 875:3节),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,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。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,所以很明显,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。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,那么显然,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,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。诚然,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,但这只是表象。实际情况就是这样,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。由此明显可知,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;因此,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,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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